1、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,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;
2、严禁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,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粉碎、穿孔、开排水沟或垫碎石;
3、推土机碾压堆土、造山、改造地形后必须用掘土机抓松;
4、地下水位过线(50CM),必须做好排水设施处理;
5、建筑垃圾太多的土壤、盐碱地、重粘土、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,必须局部或全部更换种植土;
6、种植土必须结构疏松、通气、保水、保肥能力强,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,种植土回填结束,上复15CM营养土,配比为鸡粪:山泥:河沙=1:3:1.鸡粪要腐熟。草皮种植区复营养土10CM厚,再复5CM河沙;
7、种植土土层厚度必须满足不同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:
(1)深根乔木:150CM,浅根乔木:100CM;
(2)灌木(大)90CM,灌大(小)45CM;
(3)草坪30CM以上,花坛30CM以上;
8、地形的整理
⑴地形整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;
⑵高度、坡差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;
⑶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,即>100cm,允许偏差±5cm;100-300cm,允许偏差±20cm;>300cm,允许偏差±50cm;
⑷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,必须做到坡度恰当,无积水,无严重水土流失;
⑸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,必须符合设计要求;
⑹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、瓦砾、、砖块,树根、杂草根、玻璃、塑料废弃物、泡沫等混杂物,施工企业必须清除;
⑺种植土的质量,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壤分析报告,对批量较大的不同种植物必须经土壤测试后,提供附合植物适生条件的不同土源,否则下道工序不准动工。